為了找工作,我到處應徵,結果都是沒有結果的結果.
我想過回陳好的成衣廠當針車手,至少在那裡,我有信心;當我到她工廠的時候,大門深鎖,上面有招租和遷移啟示,她遷廠了.
想起求職的不順,讓我沮喪...
一家旅館門前貼著一張徵求"櫃台服務員"的張貼.
我猶豫了一下,告訴自己:進去試看看,最壞就是被拒絕,沒有再壞了.
遞簡歷表給坐在櫃台後的中年男人,他接過後往上面看了一遍,再打量我一番,問道:"妳有沒有經驗?"
我搖頭.
"這個工作時間長,要輪班,妳能勝任嗎?"
我把"我會努力做好它."的紙條給他看.
他用懷疑的眼光看我:"妳不舒服嗎?為什麼不說話?"
我搖頭又點頭,用預備的筆在紙的背面寫道:
"我的喉嚨說不出話."
"妳的意思是...?"
"我是啞巴."我乾脆寫道.
他露出訝異的神色,兩眼盯著我,說:
"服務員需要和客人談話,妳不適合這個工作."聽到這兒,結果已明,失望爬上我的臉上;正要離開,他說:
"我們還缺一位客房服務員,是勞力工作,主要做客房的整理和衛浴清潔工作,妳有沒有興趣?"
我立即點頭,寫道:"我做."
"明天早上七點半上班,可以嗎?"
我歡喜地點頭又點頭,既是答覆他,也表示感謝這份工作.
為了準時到旅館報到,我比平日早一個小時出門送早報.我熟練的將報紙分發給各個訂
戶,再回家換套衣服,騎著腳踏車去旅館報到.
旅館一樓的前方是廳和櫃臺,後面有一走道,兩邊都是房間.二樓和三樓的格局大致相同,中間是走道,房間分列兩邊.每個房間都有窗戶,採光良好.
陳麗梅是個四十出頭的婦女,和我一起做客房服務工作.她的身體健壯,手腳俐落,教導我如何快速平整地鋪床單和清潔房間.
推著疊放許多浴巾,床單和清潔用品的工作車在各個房間中穿梭;為了方面進出更換用品,我們習慣把房門拉開,直到整理完畢再關上.她和我一人負責一邊的房間,有時我們會互相支援幫忙,默契極佳.
趙有銘是我們的長客,住一零三的套房,我把工作車停在他的門外.
敲門後,等了幾秒鐘,沒有回應.我掏出鑰匙,把房門打開,拿著衛浴用品進入房間,意外發現他在裏面看電視;他瞄我一眼,繼續看電視.
我從工作車裏拿來乾淨的床單,換掉舊床單,用吸塵器吸地毯,收集垃圾後,到浴室擦亮鏡子.
當我洗刷浴缸和馬桶時,聽到關門的聲音;轉頭一看,趙有銘站在門邊,兩隻眼睛正看著我.
四眼相對,我有一種不祥的預感.他一步步地走近我,臉上帶著詭譎的神情.
"你想幹什麼?"我瞪著他,比著手語.
"妳不要緊張,我會好好的疼妳."
"你不要過來!"我驚慌地拿著清潔刷子擋在胸前.
他在我前面停住,伸出兩手緊抱我;我掙扎,用刷子搥他,他搶去刷子,遠遠地丟在角落,把我從浴室裏拖到床邊.
他使力把我推倒在床上,用身體和一隻手臂箝制我的雙手,另一隻手在我身上亂摸,我驚慌的掙扎,死命地喊叫:"救命呀!"
他的手鑽進我的裙擺,在我的下身粗暴地磨擦...
我扭動身體,不停地喊,拼命地叫:"救命呀!"
身上有些涼涼的,上衣被卸下一角,乳房露出了半邊,...我掙扎著嚷...
他的眼睛露出紅絲:
"妳別喊了,這個時段不會有人來的."
"你不可以這樣,放開我!"
"我注意妳很久了,以後我會愛妳,會娶妳的."
"不要!"我扭動頭臉避開他的嘴唇.
他用按住我的那隻手固定我的頭,舌頭在我緊閉的唇間亂竄,右手在我胸部來回揉捏.
"救..."當我張口喊時,他的舌頭進入了我的嘴裏.
"砰砰!"緊要關頭,房門被打開了.
陳麗梅和旅館的安全人員迅速地靠近並將趙有銘制止.我顫抖地整理衣著,心裏驚恐無比.不多久,警察也來了.
"妳沒事吧?"陳麗梅問.
"沒事."我搖頭,抱著她,嗚嗚咽咽地哭了起來.
"嘿,妳會說話了耶!"她驚奇地提高聲量.
我一怔,迷糊地回不過神來.
她輕拍我的肩膀,聲音激昂地說:
"妳能說話了耶!快把妳的委屈說給警察聽."
"你們幾個跟我們到警察局做筆錄."一個警官說.
門外圍了幾個好奇的客人,探詢:"發生什麼事?"沒有人回應.
不久,我們坐上警車,被帶到警察局接受訊問.
次日報紙的頭條新聞:"旅館服務員偽裝啞吧行竊失風,想以性交易彌補過失",大意是旅館服務員張濃月為博取同情,偽裝啞吧,偷取房客名錶,失風被逮,企圖以性向房客交換的醜聞.
同版的小角落,有幾行相關報導:房客趙有銘強暴旅館服務員未遂,兩人在警局各說各話,全案正在警方偵查中.
我不得不配服記者的能耐,他們充分掌握讀者的閱讀興趣和好奇心,把一件普通的案件寫得既聳動又隱諱.事件上報後,左鄰右舍用一種奇怪的眼光看我,讓我覺得抬不起頭來,於是辭去報社的送報工作.
幾天後,超級市場的書報架上有一本Y周刊以林儒海的照片為封面,標題為"俏啞吧愛小白臉,為愛散盡家財"的獨家報導.我翻閱裏面的內容,不看則已,看了差點暈倒.
周刊報導,民眾林得智向該刊記者提供訊息:離婚的張濃月為愛少年林儒海,偽裝啞吧
,騙取前來應徵工作的少年林儒海同情,兩人發生不可告人的私情.
林儒海曾和父親相依為命,一同住在租屋處,認識張濃月後,就不再和父親住了,也很少回家看望父親.
林得智埋怨張濃月誘拐了他的愛子,說她為了愛林儒海,儘力討好林得智,先後借給他幾筆錢,甚至把賴以為生的店賣了,籌錢給林得智.自從她賣了店,林得智再也見不到林儒海,等於失去了兒子.他要他的兒子回到身邊,希望張濃月還他兒子.藉此版勸張濃月莫一錯再錯,讓他父子團圓.
氣死我了!看完,我立即打電話到Y周刊抗議:"你們亂報亂寫,事實根本不是那樣,錯得離譜!"
"妳是誰呀?那篇登錯了?"
"我是張濃月,你們報錯了,你們不能這樣亂寫."
"妳是張濃月?"對方的語氣有點驚訝."妳說說看,哪裡寫錯了?"
"我和林儒海沒有男女關係,也沒有討好林得智."
"我們約個時間,親自訪問妳,如何?"
"我不想這件事繼續下去,你們只要更正錯誤就行了."
"妳不讓我們採訪,我們怎麼知道妳說得是真實的?妳借錢給林得智的借據我們看過,林得智說他說得都是實情,我們需要更正什麼?"
"借據算什麼證據?林得智愛賭,賭輸了就來跟我借錢,就是這樣."
"沒有其他原因的話,妳為什麼要借錢給他?而且一借再借?"
"我也不想呀!可是不答應借他,他就賴著不走,我怎麼經營店啊?"
"我們查訪過了,林儒海確曾在妳的店裏當夥計,若沒有特殊原因,妳怎麼會給他超高的薪資?又幾次付錢給林得智?為了籌錢給他而賣店,周刊上寫的是事實."
"我們沒有男女關係."
"既然沒有關係,妳為什麼幾次給林得智錢?又付超高薪水給林儒海?"
"那時我需要林儒海的幫忙."
"喀!"一聲,對方掛了電話.
可惡,寧可聽信胡言亂語,不相信事實!我氣得頭皮發麻,對此一籌莫展,只希望事情趕快過去.
我爸媽和黃承業由南部趕了上來,我爸的臉色,是臭得不能再臭了;我媽的兩眼紅腫得像核桃,一定流了不少眼淚.
黃承業無言地注視我,讓我覺得鼻子酸酸的,兩汪淚水在眼眶裏轉,我咬住下唇,不讓它流下來.
我爸坐在客廳的沙發上,指著他丟在桌面上的報紙和周刊,怒瞪:
"這是怎麼回事?"
我本能地比著手指,忽然悟起自己的嘴巴能說話.於是,我說:
"我沒有偷東西,也沒有愛小白臉."我瞟一眼黃承業,他仍然以那默默的眼神看我,
我的心不住的顫動.
"妳為什麼要對林儒海這麼好?"我爸單刀直入.
"爸,那時我不會講話,很多事情都需要他幫忙和張羅,我不知道該給多少薪水才算合理,就以當初在成衣廠的收入再加一點點而已;他爸愛賭,可是他是個努力的好孩子."
"姊啊!妳車衣服是論件計酬,從早忙到晚,而且幾乎是天天加班耶.這麵店跑堂怎能比呀?"
"當時我想男孩子該多賺一點吧?也沒想那麼多,難道厚待伙計也不行?"
"可惜呀!好心沒好報喔!"
我爸沉思了一會,望著育青,問:
"這事你認為該怎麼辦?"看我爸的神情,就知道他已決定後面的處理方式;問育青,
只是想瞭解他對事情的看法.
"我想,應該先恢復姊的名譽."育青想也不想地說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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